財政(zheng)部網站(zhan)消息,2015年4月14日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稅委會[2015]3號文(wen),全文(wen)如下:
海關總署:
經(jing)國務院(yuan)批準,調整部分產品出(chu)口關稅(shui),具體如下:
一、取(qu)消鋼鐵顆粒粉末(mo)、稀土(tu)、鎢、鉬等產品的出口關稅。
二(er)、對鋁加工材(cai)等產品(pin)出(chu)口實施零稅率。
三、以上(shang)調整(zheng)自2015年5月(yue)1日起實施。
以(yi)上調整詳見附(fu)件(jian)。
國務院關稅稅則委(wei)員(yuan)會
2015年4月14日
涉及鋼(gang)鐵顆粒粉末的稅則號(hao)列為:
72051000:生鐵(tie)、鏡鐵(tie)及鋼(gang)鐵(tie)顆(ke)粒(li)(不帶球(qiu)弧(hu)面的棱角形顆(ke)粒(li)數量大(da)于80%的棱角鋼(gang)砂、篩網(wang)孔徑在0.3-2.8mm的鑄鋼(gang)丸和鑄鋼(gang)砂除外);
72052900:生鐵(tie)、鏡鐵(tie)及鋼鐵(tie)粉末(mo)(平均粒徑小于10μm的超細鐵(tie)粉除外)。
調(diao)整(zheng)(zheng)前暫定稅(shui)率為25%,調(diao)整(zheng)(zheng)后取消關稅(shui)。